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审改办,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改办:
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闽知办〔2016〕105号)和市审改办《关于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衔接工作的通知》(宁审改办〔2016〕29号)要求,经市知识产权局认真研究,决定我市知识产权系统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面按照省参考目录执行,现将《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闽知办〔201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 宁德市审改办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