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渔[2017]221号
根据《宁德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单融合工作规范编制权责清单的通知》(宁审改办〔2017〕27号)要求,现公布《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权责清单》,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权责清单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