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备注 |
申请表 |
在申请办理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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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介绍信》 |
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属于工作调动的 |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属于工作调动的 |
《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 |
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属于录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的 |
《福建省公务员录用通知》或《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
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属于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的 |
《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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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录用事业编制人员的 |
单位集体《户口簿》 |
被投靠人户籍地不在本省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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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以及配偶无业依据 |
有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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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 |
要求立家庭户的须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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