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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金涵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分配方案出台

申请条件继续放宽 保障范围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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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5日 17:07: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2018年度金涵小区经济适用住房5月25日开始申报。此次公开分配工作,申请范围进一步扩大,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以进一步解决宁德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让此项民生政策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

  申请范围扩大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此次申请的保障房种类只有经济适用住房,报名时间从5月25日起至6月20日(工作日内)。对于保障房申请家庭,此次申请的户籍条件将进一步放宽。

  除了具有宁德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城镇居民户籍外,今年新增二类人员:一是蕉城区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医疗卫生人员、中小学在编教师,截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行业工作满3年的;二是在宁德市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工作但不具有城镇居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宁德市区或市本级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截至2018年6月30日满5年。

  截至2018年6月30日满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离异单身的办理离婚手续截止2018年6月30日应满1年;申请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准入门槛降低 

  在收入门槛方面,与上一批的保障房准入条件相比,新住房保障标准“最高额度”普遍有了提高,门槛明显降低,将有更多居民纳入保障。

  此次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提高到不高于57222元(按照2017年蕉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倍),即人均月收入为4768元(含工资、奖金,不含“三金”)。

  在家庭资产方面,申请经适房的家庭资产从不高于20万元提高至不高于35万元。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车辆,不包括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所有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优先对象增加 

  据了解,今年优先分配对象有所增加。新增了南昌铁路职工在宁德片区工作满3年的,由铁路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可申请。

  此外,残疾人、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全国、省、市级劳模、全国英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对象;军队转业干部;经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以及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引进特殊专业人才;从事本行业工作连续工龄在5周年及5周年以上的公交司机、一线环卫工人;以船为家需安置在市区,又无安置房源的;经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确定为特殊困难家庭、特殊贡献或急需住房救助家庭的;连续在边远乡村工作10年以上的无房教师家庭(户籍在蕉城和东侨区)等,均属于优先分配对象。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为保证优先轮候对象能享受到优先权利,申请者需及时提供所需证件,且证明应提交的原件,须在申请时限内有效;所有证件、证书或合同应提交复印件,由原发证单位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对原件后盖章确认。

  申报材料不变 

  记者了解到,今年申报金涵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不变,申请人如实填写《宁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以下相关附件各一份:户籍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住房状况证明,资产、收入证明,申请优先轮候对象应提供的证件。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金涵三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待报批后另行公布,层数之间的差价原则上按每层每平方米20元定价,以中间层为均价,往上每层比下一层增加20元,往下每层比上一层减少20元。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缴交首付款后,除不符合条件应退房和家庭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退房。已缴首付款满6个月后确需退房的,由售房单位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扣缴部分违约金。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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