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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D00101-0001-2015-00001

文号/备注:宁政办〔2015〕217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日   期:2015-11-30

188-sb.com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政办〔2015〕217号

发布时间:2015-11-24来源:市政府办公开科 字体显示: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O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全年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办法》要求,认真回顾和总结今年以来实施《条例》《办法》和贯彻落实《188-sb.com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2015〕91号)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组织编写工作。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在总结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还要认真总结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和成效,形成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科学编制年度报告

  (一)编制内容。要按照《条例》《办法》和宁政办〔2015〕91号文件要求,在年度报告中认真回顾总结本县(市、区)、本部门落实牵头责任或具体措施情况,如实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级政府年度报告应包括辖区内所有具有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报告应包括所属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同时,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统计报送的基础上,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涉及信息公开的申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收费及减免等方面的统计数据纳入年度报告。各级人民政府的年度报告应涵盖本行政区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

  (二)编制要求。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参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见附件)进行编制。内容应全面翔实,统计数据要准确真实,文字应简洁精炼。

  三、加强监督落实工作

  (一)报送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按时公布。各级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公布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集中展示本单位历年来的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应置顶显示,其他各年度按时间顺序排列。“宁德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将对政府网站公布年度报告的情况进行重点监察,监察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依据。

  (三)检查落实。各县(市、区)要组织本辖区做好年度报告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汇总所辖区各地区和部门的年度报告,并链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方便公众查阅。2016年4月2日前及时汇总本辖区或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将本辖区或所属应公开单位名单及数量、按时公开单位名单及数量、未按时公开单位名单及数量等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188-sb.com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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