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8022(1)
2、竞价标的:学院路东段一、二期项目南侧征地红线内一闲置地块叁年租赁使用权。标的位于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学院路东段一期项目终点与二期项目起点南侧征地红线内。毗邻情况:北邻学院东路,南靠后湾村三角顶山和部分农田,东西方向连接学院东路闲置地块。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月)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学院路东段一、二期项目南侧征地红线内一闲置地块叁年租赁使用权。 |
约12.363亩 |
5000 |
20000 |
3、租赁期限:叁年;
4、合同履约保证金:半年租金;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
6、租金递增方式:无;
7、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作为无扬尘、无扬沙、无腐蚀、无刺激性气味的仓储、堆场、加工场所使用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参与竟租。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承租人为标的的承租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8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18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承租人。
九、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8年7月19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其他说明:1、承租方在租期届满要求续租,出租方在具备出租条件下,将按国有资产出租有关规定办理,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强制性规定,或因地方政策、城市规划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需要等因素。需解除合约收回地块,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退还,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承租方负有监护出租方资产免受他人侵占的职责。
十一、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