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中国福建|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手机门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188-sb.com外事侨务办公室

来源: 中国宁德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14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88-sb.com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188-sb.com《关于188-sb.com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188-sb.com外事侨务办公室(加挂“188-sb.com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综合管理全市港澳事务的职责。
    (三)加强处置境外涉我市和我市涉外突发事件。
    (四)加强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的工作。 
    (五)加强指导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研究起草我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规划;调查研究分析外事、侨务和港澳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因公往返港澳工作;承办市领导的出访报批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因公出国有关事项;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情况;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开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营。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华侨华人和港澳重要人士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侨务、港澳活动;统一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和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五)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和管理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事机构的工作。
    (六)牵头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宁活动和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
    (七)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市和我市涉外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的工作。
    (八)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审批、邀请到我市访问的外国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授权,管理来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
    (九)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的宣传、文化交流和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十)负责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归侨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十二)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开展群众性外事、侨务、港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外事侨务港澳新闻发布;负责审核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 
    (十三)负责对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干部及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港澳)纪律的教育;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查处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侨务港澳政策纪律和制度的行为。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
    综合协调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承担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卫、保密、信访(侨务信访除外)和内宾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承担信息和外侨办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办机关老干部和其他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承担办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涉外礼品等管理工作。
    (二)出国管理科
    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往返港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因公出国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因公出国报批事项;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事项;为本市因公出国、往返港澳人员申办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根据授权,办理电子护照资料;审核、申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业务;管理或指导县(市、区)及有关企业管理出国(境)证件;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往返港澳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情况,查处或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查处违反外事纪律和制度的行为;通过服务,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开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营。
    (三)侨政经济科
    负责监督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综合管理、协调侨务、外事、港澳的经济工作,通过各种工作渠道引进华侨华人和外国、港澳的资金、技术、人才和项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保护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的合法权益;保护侨商在我市的投资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审批、表彰管理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负责归侨、侨眷身份、侨资企业认定和“三侨子女”的有关工作;开展贫困归侨的救灾、救济和扶贫工作;开展指导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的工作;负责向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团体做好推荐、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和港澳同胞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协调、指导福建省华文教育基地和我市海外华裔青少年的华文教育工作;开展海外青少年二、三代工作和适合华裔青少年的各种活动;调查研究海外侨情;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重要人士、重点社团包括新华人华侨和华裔新生代的交流、联络、接待、团结友好工作;承办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及重要社团的工作;承担市政府港澳办的工作;负责侨务和港澳新闻发布工作;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四)国际交流科
    负责监督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归口管理全市对外交流交往;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民间对外交往;负责国际友好城市工作;负责授予外国公民、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荣誉称号和担任政府机构荣誉职衔的聘请的报批事宜;负责管理和协调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来访的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工作;负责外事新闻发布工作。
    (五)涉外安全科
    负责牵头、协调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处理在宁德发生的涉及外国、港澳人士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公民和企业机构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协调我市有关部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在我市发生的涉及港澳居民的事(案)件,查处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违规的事(案)件;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核准、签发企业邀请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和其他来宁访问的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邀请函等领事业务;了解和掌握来访人员的活动情况;承办我市邀请外国官员(包括前政要)的来访的报批事项;负责审核、申报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及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宁德市署前路14号
        电话:0593-2861272

附件下载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