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根据省政府及省库区移民开发局的部署和水电站(水库)主体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并实行经济责任包干,按计划进度完成各自承担的库区工作任务;
3、协助电站业主开展库区有关各项工作;
4、按照包干原则,组织实施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进度要求完成库区移民投资计划;
5、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大中型水库水利水电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及库区防护等工作,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库区移民开发局汇报库区移民工作情况,并向水电站(水库)业主通报;
6、组织库区开发性生产,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安排好移民的生产出路,按分工权限审批库区开发性生产项目、安排库区开发性生产资金;
7、安排和使用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维护基金和库区建设基金,落实库区移民区和安置区的安全防护,协同抓好库区防汛工作;
8、做好三峡工程农村外迁移民的安置工作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9、完成市人民政府和省库区移民开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 |
财政核拨 |
8 |
8 |
|
|
|
|
|
|
|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库区移民开发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包干原则,组织实施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进度要求完成库区移民投资计划;安排和使用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维护基金和库区建设基金,落实库区移民区和安置区的安全防护,协同抓好库区防汛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移民安置工作
要更加有效地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更加有力促进库区公平正义,使移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成果。要把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作为规划大纲及规划编制和审查的刚性门槛,使规划所确定的安置去向、标准和方式建立在坚定的民意基础上。要强化移民安置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生产生活安置措施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抓好后期扶持工作
集中投入、精准扶持,逐村实施、整村推进,更加有效地保障和改善库区民生。实施水库移民致富增收工程,在资金投入上,要认真测算资金总量,严格控制项目规模,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在效益产出上,要仔细分析项目所能产生效益,计算投入产出比,选择投入最少、效益最好的方案。实施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试点条件,在试点范围、帮扶对象、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中央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把“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贯穿于移民工作的全过程,树立移民管理机构为民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把爱岗敬业作为移民工作者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不断创造本职工作新业绩;要把精通业务作为移民工作者的职业标准。加强“六基”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不断树立业务水平新标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收入预算为11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5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9.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15.49万元,项目支出9.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9.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3.59万元。主要用于奖金(年终一个月奖金)、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养老保险、邮电费、在职人员公出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维稳费、业务费。
(二)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三)2210201住房公积金7.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维稳经费、库区移民业务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8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口径调整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8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4万元,比2017年增加3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宁德市库区移民开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