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顺利实施完成竹业富民工程(三期)的基础上,宁德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保障竹业开发富民工程(四期)继续实施。一是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投入资金180万元,按照每个示范基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奖励15万元的标准,建设相对连片300亩以上的丰产竹林示范基地12个。二是实施竹山便道建设。投入资金100万元,按照新建、扩建、修建每公里竹山便道分别补助1.6万元、0.8万元、0.4万元的标准,建设竹山便道140公里。三是鼓励笋竹加工企业争龙头创品牌。投入资金2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或新核准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协会),按省、市现行有关商标奖励政策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