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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国税大楼、检察院大楼、天马汽车城、地税大楼、金山大厦等五处夜景安装工程项目更改时间的函

来源: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福安市国税大楼、检察院大楼、天马汽车城、地税大楼、金山大厦等五处夜景安装工程项目更改时间的函 

  各投标人及有关单位: 

  福安市国税大楼、检察院大楼、天马汽车城、地税大楼、金山大厦等五处夜景安装工程项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临时电力故障),2018年6月22号无法上网公告,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29日17时30分00秒 

  2、原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邀请书”中的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 6 月 29 日 17时30分00秒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调整修改为: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 7 月 2 日 17时30分00秒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6月30日17时30分00秒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7月9日15时00分00秒。 

  说明: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除上述调整后内容外,其余仍按原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规定执行。 


 

  招标人:福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盖章)

  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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