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两违”之法律法规

2014-06-03 10:43:26    来源: 中国宁德   字号:大  中  
  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非法转让土地,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违”投诉举报电话
  市“两违”办:2922616,市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12336,蕉城区:2962856,东侨经济开发区:2835988,福安市:6577596,福鼎市:7870717,霞浦县:8787399,古田县:3681166,周宁县:5635375,屏南县:3308918,寿宁县:5508378,柘荣县:830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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