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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sb.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公开科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20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188-sb.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

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蕉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

 

根据《188-sb.com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13〕19号)和《188-sb.com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宁政〔2009〕8号),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为目的,全力做好水源地周边污染源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保障水源地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由蕉城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金涵乡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全面排查高乾、里占村生活污水管网的接入情况,对污水管道进行改造,确保管网都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常态化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二)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在对水源保护区和沿溪陆域(干流1公里,支流500米范围)开展排查的基础上,蕉城区政府负责制定养殖场的拆除方案,明确拆迁补偿标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市农业局加强技术指导,于7月底前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和沿溪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规范建设水源地防护设施

由蕉城区政府负责,在4月底前完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修复金涵水库隔离网;在水库周边种植带刺篱笆;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要求建设保护区界碑、警示牌和宣传牌;安装高音喇叭和监控装置。市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加强技术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巡查管控。成立金涵水库水源保护集中整治专项巡查小组,由市环保局、水利局等市直有关单位会同蕉城区政府,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日常巡查队伍。市、区两级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监察工作,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蕉城区政府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继续组织巡查队伍开展日常工作,对群众在水库内游泳的现象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罚;金涵乡政府负责引导群众发展生态农业;市、区环保部门负责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市、区监察部门对参与在水库垂钓、游泳等行为的公职人员予以登记、核查严处。

(三)夯实财力后援。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整合现有财力,安排专项资金,根据整治情况和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整治和相关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应结合自身业务实际,与省直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取得理解和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补助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对水源地进行针对性的补偿。

(四)加强宣传教育。以“22”水日、“22”地球日、“5”环境日等为契机,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当地群众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业生产过程带来的面源污染问题。鼓励群众举报污染水源地的违法行为,并实时跟踪报道,使环保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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